目前,一些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方式存在误解,认为在新法实施前可以通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来逃避经济补偿责任。
事实上,现行的法律和政策也不允许单位违反规定把人裁出去。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所以,这个部门现在突然裁员弊大于利。当然,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法实施前到期,如果不续签,单位也不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