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例如,最初的父母捐了购房款,现在他们写了一张“借条”,试图把它变成一种贷款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戚朋友伪造借条;在自己的股票市场上的钱被认为是其他人投机股票的钱。对欺诈的担心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事实上,你不必太担心。法院有一定的程序规则,“欺诈”并不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法院不应直接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债务问题。
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如果一方拒绝承认债务,它通常不会听取债务的实质,而是建议债权人在另一个案件中提起诉讼。“弄虚作假”必须面对鉴定和质证的考验,以及婚姻法规定的不得分割和分割的后果。即使是参与者也要承担伪证的刑事后果。因此,“一尺高于魔鬼,一尺高于道”。只要重视诉讼权利和技巧,就可以防止和解决诉讼中另一方的“造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