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岁,这是收养人的最低年龄限制。因此,当外国收养人向中国收养中心提交收养申请时,收养人至少应年满30岁。如果丈夫和妻子一起收养,双方至少应年满30岁。
中国《收养法》对收养者的最大年龄没有限制。但是,从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出发,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应当有合理的年龄差异。实际上,收养者的最佳年龄是30-45岁。这个年龄组的领养者精力充沛,有生活经验,能更好地抚养婴儿。因此,中国收养中心优先考虑45岁以下的外国收养者和1岁左右的儿童。对于50-55岁的外国收养者,一般安排3岁以上的儿童。对于55岁以上的外国收养人,考虑到他们的身体状况、预期寿命、养父母与被收养子女的合理年龄差异,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安排他们收养中国儿童,但收养的继子女和三代以内同代旁系血亲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