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的审理机关

一、审判庭

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缓刑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二。审查分庭应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组成。被告是否需要被提审

一、死刑的立即执行不予复审。

2。被告必须被传讯进行缓刑审查。

4。试用原则

1。在审查死刑案件时,应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1。被告的年龄、他是否有责任能力以及他是否是孕妇;

②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

③犯罪的情节、后果和危害程度;

④适用于原判决的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⑤存在不能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⑥其他应审核的情况。

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应当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责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完整案例审查,单独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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