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59条,禁止安排女工在矿井地下工作、从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以及其他禁止的工作。关于禁忌的具体范围,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50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9条中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可按照《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3869-83)的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法》第59条,禁止安排女工在矿井地下工作、从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以及其他禁止的工作。关于禁忌的具体范围,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50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9条中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可按照《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3869-83)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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