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最近,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双方经常在赔偿问题上诉诸法院,陷入僵局。其中一种情况是,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受伤者是否可以获得工资损失赔偿,存在不同的意见。
[分歧]
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人是否可以获得工资损失补偿,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应该被认为已经失去了自然工作的能力,声称工资损失是不能支持的。
第二种观点:退休年龄不能等同于劳动能力。只要受害者还能工作,他就应该支持他的工资损失索赔。
[管理分析]
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原因如下: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关于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的相关规定,损失劳动成本赔偿制度是从受害人实际遭受损失的角度设计的,不受年龄限制。
2。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者工作能力的降低和丧失年龄的确定必将大大推迟。大多数人到了退休年龄仍能正常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退休在我国更多的是一种待遇,但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大多数农民仍然不能享受退休。许多五六十岁的老人仍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那些已经在城镇退休的人仍然有大量的重新雇佣的网站。
3。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的工资损失,应该分析具体问题。对于那些在退休年龄后确实丧失工作能力的人,丧失工作费用将不予支持。对于那些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但没有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应该通过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失去工作的成本。如果受害者有证据证明他实际上从事劳动,并且他或她的家庭收入由于损害而减少,那么他或她的收入损失赔偿要求应得到支持。如果农村地区的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他们将被视为从事农业生产。城镇再就业人员,应提供再就业合同和单位出具的证明,并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