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雇主解雇工人的条件施加了严格的限制。第四十二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4、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