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死者生前立下的遗嘱处理死者留下的财产。但是,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分配方式继承遗产。这种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婚姻关系以及相互赡养的法律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所有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应继承。在相同的继承人顺序中,没有继承顺序,一般来说遗产的分割是平等的。
此外,丧偶媳妇、丧偶女婿与公婆没有血缘关系,无权继承对方的遗产。然而,许多丧偶的儿媳和丧偶的女婿都尽了自己的职责,在生活中赡养公婆和公婆。这种道德是非常宝贵的。因此,《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其公公婆婆和丧偶女婿负有主要赡养义务的,应成为第一个继承人。”由此可见,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继承公婆或公婆父母的遗产是他们是否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先决条件。只要他们符合这一条件并且不受再婚的影响,他们的继承权就不会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