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容易忽略的权利

消费者索赔的概念是在消费者权利保护得到大力提倡之后才流行起来的。因为许多消费者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一些消费者的权利认为他们应该被无意识地放弃。

1。可以要求延期服务。

普通消费者知道,如果他们接受一个部门或其他类似的服务,如果他们不为延迟的服务付费,他们将被迫收取延迟费。但是,如果您提前支付了费用,但没有及时得到您应得的服务,您可以获得损失赔偿。

延迟服务的索赔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事后索赔;一是这件事的主张。前者更容易,但随着服务的通过,它可能会给消费者收集证据造成困难。后者更困难,但通常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2。延迟使用索赔

消费者经常忽视购买不合格产品造成的延迟使用损失。我国一些省市已经明确承认消费者的这一权利,消费者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3。也可以索要免费礼物。

在民法中,买一送一不是纯粹的免费礼物,而是有偿的。按照要求购物的消费者实际上与商家达成了“买一送一”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商家有义务提供免费礼品。这些礼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合格产品,不能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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