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他将失去他的继承权,无论是完成的还是企图的。
(2)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案件和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的案件;这包括一阶后继者杀死二阶后继者以及二阶后继者杀死一阶后继者。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一个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死另一个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遗嘱可以被确认无效,并根据《继承法》第8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被继承人有赡养义务,但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所谓对死者的虐待,是指死者生前遭受的身体或精神折磨。
遗弃死者的人将失去继承权,不管情节是否严重。然而,如果继承人表现出真正的忏悔,而被遗弃的人在死前表现出宽恕,他可能不会证实他失去了继承权。
被继承人被虐待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虐待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
如果虐待死者的情况严重,继承权将会丧失。如果被继承人在被虐待前表现出真正的悔悟和宽恕,继承权将不会得到确认。(四)伪造、篡改、毁弃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的伪造遗嘱是指以死者的名义伪造遗嘱。
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的遗嘱内容。
所谓遗嘱毁灭是指被继承人对遗嘱的毁灭。
伪造、篡改或毁灭遗嘱的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改变或破坏遗嘱,侵犯了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该行为应被视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