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10条,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受监护人的健康;
2。照顾好病房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受监护人的财产;
4。在民事诉讼中代理被监护人;
5。管理和教育病房;
6。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其他人发生争议时,被监护人应当在诉讼中有代表。此外,根据有关规定,监护人因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的财产交给监护人保管的,应当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