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两名被告都属于法院所在地的县。诉讼有被告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法院已经提交了诉讼裁决书并支付了诉讼费立案,并收到了立案通知书。法院要求发出这样的通知,但10多天过去了,法院没有发出通知。我不是法院所在地,也没有电话号码。现在我想问一问:在提出起诉后,法院有哪些程序,每一个程序都有时限吗?例如,如果诉讼发送给被告,法律是否规定应在几个工作日内完成?要不是法院一直拖着这个案子?
黑龙江律师王红梅回答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申诉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拒绝接受裁决,他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医院院长批准,可延期六个月。需要延期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扩展阅读:
庭审期: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为期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为期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医院院长批准,可延期三个月。换言之,离婚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为15个月),简易程序的时限为三个月。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通常在三个月内(特殊情况下为六个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