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问:
我有一个朋友在酒后驾车时撞倒了一个人,因为当时无照驾驶没有停车,而是直接逃跑了。现在他正在询问受伤者的断腿。目前解决这个问题要花多少钱?如果受伤者不回来并被其他人取代,他们将受到什么惩罚?这个朋友跑到我住的地方,但他不住在我家。他住在旅馆里。这是不是一种掩饰?
北京律师顾幼军回答说: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经过现场调查和调查后确定,并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
强制责任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根据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进行诉讼和权利保护。
如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可在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三天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如造成严重伤害或逃跑,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5日(法释[2000年第33号)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死亡三人以上,对事故负有相同责任的;(三)对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30万元以上的。
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或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3)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构失灵而驾驶机动车的;(四)明知是无牌照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六)逃离事故现场以逃避法律调查。
第三条“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为逃避法律调查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两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六人以上死亡,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6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