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问:
我想问问我的叔叔,他今年45岁,已婚,没有孩子。他现在的妻子有一个和前夫离婚的儿子。法院将孩子判给他的前夫。我叔叔能收养这个小孩吗
四川律师周回答说:
是的,根据收养法,下列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失去父母的孤儿;
(2)弃婴和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儿童;
(3)父母有特殊困难且无力抚养的孩子。
第六条收养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收养儿童的疾病;
(四)至少30岁。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代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第四条第三款、第五条第三款、第五条第九款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