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问:
我为什么不能接受新项目?此外,我手头还有一些未完成的工作。我还向老板解释了为什么我不能在一个月内完成。然而,他们必须让我完成它,然后才能放我走。这就是我辞职的原因。我有义务完成未完成的项目吗?
添加:辞职申请是通过公司邮箱发送的。离开的原因不是很具体。我需要写一份拷贝并发送给公司吗?我最关心的是在这个月内提交申请后,我是否有义务继续完成未完成的或新增加的事项。
我想知道如何使用电子邮件作为证据,这是截图吗?因为我没有这个帐户的密码,所以每次打开邮箱我都会自动登录。
上海律师杨莉雅回答说:
1。通过公司电子邮件发送辞职申请可以作为证据,但为了安全起见,建议立即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注明申请日期,并通过快递邮件发送给公司。
2。在你申请辞职和正式辞职之前,你仍然和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你仍然是它雇佣的员工,所以你应该继续为它工作,包括新增加的项目,但是这个项目的完成不能影响你的法定辞职时间。
使用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最有效方法是对电子邮件进行公证,但在公证过程中,您必须检查您的电子邮件和公司的电子邮件帐号,并确认您申请辞职的对方的电子邮件是您当前公司的电子邮件。
为方便操作,建议您立即向公司邮寄书面辞职申请,并在特快专递备注栏中注明XXX的辞职申请,同时保留邮政快递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