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问:
岳母在2011年12月出了车祸。她50岁,左腿在膝盖以上10厘米处被截肢。责任被确定为50%。这应该是什么程度的残疾,赔偿标准是什么?你能补偿多少?
浙江律师陈国平回答说: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补贴和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者因受伤而致残,他或她还需要增加残疾补偿、残疾辅助器具和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实际产生的后续治疗费。这些是法律规定的补偿项目。至于可以评估的残疾程度,需要由相关司法部门进行评估。补偿标准基于残疾程度和个人工资。
扩展阅读:
2004年5月1日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伤残赔偿项目和标准:义务赔偿人还应赔偿因生活需要增加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伤残赔偿、伤残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3。死亡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赔偿第一款规定的抢救和治疗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家属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在处理丧事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得转移或者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