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受害者的月薪是1600元。一天,他在上班的路上被车撞了,摔断了腿。事故被认定为业主的全部责任。店主想解决这件事。他想问一下适当的赔偿金额。此外,受害人单位是否也有赔偿责任? /广西律师梁回答:如发生伤害,必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适当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受害人单位的责任是受害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问题,是另一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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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残疾赔偿项目和标准:义务赔偿人还应赔偿因增加生活需求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和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3。死亡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赔偿第一款规定的抢救和治疗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家属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在处理丧事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得转移或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