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真正的月薪还是当地最低工资
2。公司为个人支付社会保险。工资条显示了社会保障的全部金额,不区分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现在,公司声称个人部分由公司支付,并要求个人自加入公司以来支付公司的所有个人社会保障部分。不应该吗?
3。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2003年加入公司的员工能否要求公司偿还2003年至2004年的社会保障费用?
4。提交仲裁申请当天辞职(因为劳动仲裁称辞职后才能受理案件,仲裁声明称要求仲裁裁决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视为自动辞职?
5。关于社会保障的个人部分,我们发现其他雇员的工资单,清楚地表明他们已经从工资中扣除。他们能作为证据要求公司提供我的工资单作为证据吗?(公司从未向个人发放工资单,个人签名后公司会接受)。
湖北律师姜华回答:如果协商不成,就申请仲裁。
首先,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社会保障,它可以要求偿还社会保障。
其次,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合同,要求公司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双倍工资也是违法的。
第三,如果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赔偿标准是经济赔偿的两倍。劳动者辞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公司也会支付失业保险。
第五,如果公司加班,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和赔偿金。
第六,如果公司扣除工资,也应该全额支付工资,并支付额外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