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在这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并不严重,腰椎也受伤了,但北京的医学专家表示,不需要手术,只需要在家休养。如果达成和解,在合理之前,应向受害者支付多少赔偿?(这些天的医疗费用都由肇事者承担)。河北律师杜洁峰回答: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受害人因受伤致残,赔偿义务人还应赔偿因生活需求增加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因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护理和后续治疗费用。
扩展阅读:
2004年5月1日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残疾赔偿项目和标准:义务赔偿人还应赔偿因增加生活需求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和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3。死亡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赔偿第一款规定的抢救和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家属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如交通费用、住宿费和被害人亲属丧葬费。
4。精神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得转移或者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