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问: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但在他任职期间签署的两年服务培训协议尚未到期。这份培训协议仍然有效吗?根据培训协议,如果我在服务期间因不满而离职,我必须赔偿单位的培训费用。如果我选择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职,我是否需要补偿单位的培训费用?
安徽律师吴凯回答说:“法律没有规定服役期有多长。这是一个谈判条款。单位和你一致认为两年的服务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服务期未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服务期届满。如果双方另有约定,以本协议为准。因此,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未满,培训协议有效。
是,如果《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服务期未满且劳动合同未终止,应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剩余部分的培训费用份额。退一步说,如果你想支付违约金,计算应该是违约金=培训费/约定服务期x非绩效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