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在电视上看到了那家公司的广告。这是电动水龙头。广告非常好。然后我参观了公司。接待经理说非常好,产品也非常好。我还强调,没有代理费和联盟费,但第一次购买不应少于12800。我说12800是货款。我按照程序签了合同。我没说合同中的代理费是12800英镑。然而,该公司只交付了1000多种产品,根本没有承诺加热功能,这可以说是废品。它也拒绝退款,即使它要求退款。该公司还表示,这20种产品是由该公司发送的,12800英镑成为代理费。得知自己被骗后,他们在网上查了一下。许多人被骗了。这是一家欺诈公司。他们做过的许多项目都使用合同来欺骗人们,而且他们都以同样的方式欺骗消费者。他们还去了当地警察局报案。然而,他们说经济纠纷被推来推去,他们不想被接受。他们说这是最好的合同欺诈。他们要求律师直接去法院起诉。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陕西律师康志斌回复: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误导性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应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用途提出的问题给予真实和明确的回答。
商店提供的商品应有清晰的标记。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对经营者损失的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所支付价格的两倍。
2。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