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30多岁时在同一个村子因民事纠纷被王某打伤,导致他身上多处骨折,至今未恢复正常。事件被报告给警方,当地110也来到现场准备案件。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为什么袭击者仍然逍遥法外,好像他从未打过任何人,而公安部门对这一事件视而不见。对不起,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该去哪里处理这件事
陕西律师康志斌接听: 1,建议及时报警。如果认定伤害超过轻伤(含轻伤),则攻击者涉嫌故意伤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父亲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父亲也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3、如果伤害被认定为轻微,你父亲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伤害赔偿诉讼;同时,可以要求行政处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他组成一个团伙殴打或伤害他人;
(2)殴打或伤害残疾人、孕妇、14岁以下的人或60岁以上的人;
(3)多次殴打或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或伤害多人。
4。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包括:伤残赔偿、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家属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感情伤害抚慰金等。
5、击球手对你父亲的伤害不仅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还应依法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免除一个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它不承担刑事或者行政责任;通俗地说,它意味着殴打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