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如果在法庭上,提供被告当时在通话中口头承诺的录音是否合法?我们能由此推断出真相吗?我于2010年12月15日与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付款方式为一次抵押三次付款。截至2011年11月14日,中介给我打了几次电话,要求我提前搬出,并承诺从交房到合同到期时返还租金和押金。我于2011年11月21日搬出,并与中介销售人员办理了房屋交接,结算了租赁期间的水、电、气费用。此后,中介试图以各种理由拖延租金和押金的结算。在此期间,中介就退还租金和押金所做的所有承诺都通过电话记录(每次通话)。如果我去法院起诉,我能出示记录在案的证据吗?我有很好的获胜机会吗?我手头有原始合同,但原始合同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和赔偿甲方的违约行为。相反,它描述了乙方的违约行为,特别是赔偿的细则。对此我无能为力吗?“Xml :命名空间前缀=Ons=‘URN : Schemas-微软-COM : OFFICE : OFFICE’/北京律师赵亮回答:可以作为证据,但不合法有效。这取决于法官对案件的判决和证据本身。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事实必须成立;这两者不一定有联系。在法庭上,你可以提供录音来证明你的主张。成功率不能回答你。我只能告诉你,如果证据完整,它更有可能获胜。一个案件能否胜诉不是由律师来决定的。这取决于案件的细节、双方的证据、诉讼技巧、法官的决心和判断,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任何律师告诉你这个案子肯定会赢,那一定是在骗你的钱。如果对甲方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以你方的实际经济损失为限。
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3月6日法府(1995)第2号批复规定:“未经对方同意录音是违法的。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记录数据不能用作证据。2002年4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可以看出,对于未经授权的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中国的法律经历了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根据现行法律,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作为证据。首先,它们不是通过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获得的。其次,它不是通过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条款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