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如果公司拖欠了六个月怎么办北京律师赵亮回答:工资应按照合同支付,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佣金等所有费用。如果拖欠或扣发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全额支付,并为拖欠支付25%的经济补偿。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后超过15天的视为欠款。
如有任何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离职,无须事先通知。公司将为你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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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第三条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489[1994]的通知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支付补偿金:
(一)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三)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经济补偿和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日期]010430
[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注][2001年第14号]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也可以支付补偿: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