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通保险责任限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对每起事故的所有受害者的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即每起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在全国范围内定为6万元。在总责任限额60000元的情况下,将执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和伤残赔偿50000元,医疗费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赔偿限额分别按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6万元赔偿责任限额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满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基本保护需求。二、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承受能力。三、参照国内其他行业和部分地区的补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强制保险的基本费率分为42种类型,而8种主要类型的42种小型车辆,如家庭自助车、非服务车、服务车、非服务车、服务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的费率有所不同。但是,对于相同的车型,全国将实行统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