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雇主和雇员可以通过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
(三)连续订立两份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不具备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不定期劳动合同。
有完成某项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有完成某项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