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健云咨询公司:“你好,律师。当时,彩礼超过7万元,但在我半年的生活中,我发现这个女人有很多问题。如果我想离婚,我可以提出离婚吗?如果只举行了婚礼而没有获得证书,你能拿回多少彩礼钱?
郭健云律师回答:“你们不是夫妻,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解除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add:新婚姻法解释了《一》的相关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如果男女双方都不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就不再是事实婚姻。除非男女双方都办理了登记手续,否则如果双方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居关系将被解除。同时,根据新婚姻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习俗已付的彩礼而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请求
解释:当事人一方要求返还按照约定支付的彩礼,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