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车管所将在国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记录其终身不再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备案。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事故后逃逸为法定加重情节。受伤人员因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受伤者没有死亡,并且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调查而将受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将其藏匿或遗弃,从而导致受伤者死亡或在没有援助的情况下严重残疾,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并将根据《刑法》的规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乘客唆使驾驶员逃逸,造成伤者因缺乏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应当作为交通事故罪的共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