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2000年遇到一个四川人,生了一个男孩。目前,我已经分居了。现在我想把我孩子的账户搬回万安。程序是什么?谢谢!
张静
2009-9-17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户口迁移的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要求将儿子的账户从父亲转到母亲,并将账户从四川省转到万安的家中。他必须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孩子《居民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男女之间关于孩子监护权转移的协议等材料。经当地派出所批准后,发放《准予迁入证明》,发放《准予迁入证明》到四川,将孩子的账户转到万安。如果申请人的子账户的性质与其子账户的性质不同,他/她必须办理相应的“转农转非”或“非转农”手续。
万安县公安局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