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通常被称为“马拉松”诉讼。工人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如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民事诉讼、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诉讼,从受伤到最终赔偿,至少需要两年时间。为了让维权之路不再艰难,荣昌县法院成为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率先推出民事行政协调模式——-core tip
李周,实习生刘洋,本报记者。“要不是评委们的配合,我不知道我还得耽误多长时间工伤赔偿?”上个月3日,当外来务工人员汪舵海从主持人那里拿到3.5万元的工伤赔偿金时,他泪流满面。
从伤害到赔偿,汪舵海已经走了近三年的维权之路。
井下枪击导致听力损失
事情必须从2008年开始。根据汪舵海的记忆,那年1月23日,他在荣昌县的一个煤矿工作时,碰巧遇到了一次地下爆炸。“砰”的一声巨响,老王只觉得耳膜一阵刺痛,接着就听得工人的声音也是小时。
尽管如此,那天下班后老王还是去了他单位附近的一家私人诊所,开了一些药,条件是他确信没有严重的问题。结果适得其反。渐渐地,老王发现他的耳朵不像以前那么好了。有时他听不到对方在远处问候别人时在说什么。
老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找到一个煤矿要求工伤赔偿,但总是被拒绝。随后,他向荣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于相关证据不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不认定为工伤。
老王不服,向荣昌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后撤销原工伤证明。去年11月,该煤矿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诉讼。
此时,汪舵海受伤已经快两年了。受伤后,我申请了劳动仲裁,提起了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但没有得到赔偿老王说。
协调解决,农民工获得3.5万元。本案由荣昌县法院行政分院院长沈承办。仔细了解案情后,沈意识到此案不能简单地定下来。
何告诉记者,与普通民事赔偿纠纷不同,法官只有在决定撤销或维持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证明或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下,才能决定案件本身是否构成工伤以及赔偿金额。这意味着老王的工伤案件即使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也可能要经过二审、伤残等级鉴定、仲裁和民事诉讼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工人们不能耽误时间。”申表示,虽然该案是针对煤矿行政复议的,但最终争议的症结仍在于煤矿与老王之间。为此,沈组织了多次老王与煤矿有关领导的座谈。沈从情感和法律的角度对该案进行了分析,并告知双方如果继续打官司可能面临的一些诉讼风险。最后,在沈的协调下,老王与煤矿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煤矿一次性支付老王3.5万元。
此工伤赔偿案件已结案。
民用模式已达到100%
的退出率。事实上,荣昌县法院并非只有老王一人通过法官协调获得工伤赔偿。荣昌法院从去年开始尝试在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实行民事行政协调模式,即在行政管理上突破传统的行政协调模式
“法院的这种做法有效地减轻了双方的诉讼负担.”昨天,西南政法大学行政与法律学院副教授唐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支持荣昌县法院。他说,长期以来,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复杂的程序使得保障许多工人权利的道路艰难而漫长。甚至有些工人死于工伤,也没有得到工伤赔偿。
因此,在审理工伤行政案件的过程中,法院将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作为审判的追求。法院从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出发,建立了工伤行政案件行政协调和民事适用的新模式,符合当前国家“创新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同时,唐尧还指出,在协调此类案件时,法官必须遵循不偏袒任何一方、双方自愿、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荣昌法院也可以总结这一模式,并写下适用这一模式的范围和程序。一旦时机成熟,就可以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