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的责任是什么?
房子的主人应该承担修理房子的责任。其他房屋修缮责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租赁房屋修缮,修缮责任由双方约定;(二)委托管理房屋修缮的,受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修缮责任;(三)代管房屋修缮的,托管人应当承担修缮责任;(四)自修公有住房的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五)保修期内的房屋修缮由保修责任方承担;(六)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承担维修责任;(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设施设备的维修由专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八)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市政、电信、绿化、人防等建设造成房屋损坏的,由建设专业部门组织承担修复责任;(九)出售公有住房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修,由出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十)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损坏房屋、设施和设备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房屋修缮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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