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资的程序问题

关于减资程序,股东会有权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作出决议,但董事会没有这项权利。当一家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它必须准备一份资产负债表和一份资产清单。

股东大会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收到通知的,自通知之日起4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同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预览阅读已结束,查看全文和律师的填写指南,请下载范本
下载合同范本
律师提醒:范本有风险,使用需谨慎 咨询律师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坚果云合同协议模版库 » 关于减资的程序问题
分享到: 更多 (0)

本文链接:关于减资的程序问题https://legaldb.jianguoyun.com/content/11723.html

坚果云合同库-专业的合同范本

免费试用下载坚果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