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有权决定是否购买任何种类的商品和接受或不接受任何种类的服务。”由于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的垄断地位,目前谈论手机用户自主选择服务是不现实的。然而,手机用户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某项服务。如果在今年5月1日之前,中国联通通知手机用户未来将对来电显示进行收费,那么手机用户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至少有以下不同选择:(1)不接受来电显示服务;(2)无论是否收费,均接受来电显示服务;(3)免费时接受来电显示服务,不免费时不接受;(4)免费期间不接受来电显示服务,但收费时接受来电显示服务。这四个选项都是手机用户的自由。然而,联通就是不尊重消费者对这些多样性的自主选择。这将阻止许多人有效行使他们的权利。这种独立的选择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人权问题。只有当一个人能够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情时,他才能更好地体现自己的价值。一个缺乏自主选择的社会是一个萧条的社会,一个市场经济不完善的社会,甚至是一个缺乏民主意识的社会。这一点一点地反映在社会生活中。然而,联通刚刚扮演了这个不光彩的角色。
联通公司变相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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