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主体有两方或多方法律。承包商的所谓合同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或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合同主体不同于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它们是人民的法律,实际上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2.双方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所谓商人“合法”签订合同,是指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的,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双方达成协议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合同的订立也就失去了法律的意义。
3.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生意是一份双方必须同意的合同。商人达成的所谓共识,是指经过谈判和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和不分歧的意见。
4、合同的成立应有要约和承诺阶段的方法。接受商业要约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必须经历的两个阶段。如果承包商不接受合同,只是停留在报价阶段,合同将不被立法。商业合同是以合同双方之间的谈判为起点,通过合同要约和承诺之间的协议而形成的法律。以上只是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事实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有自己特殊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