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94条违反了本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未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条合伙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94条违反了本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未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条合伙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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