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
轻度智力障碍(智商低于70)或精神障碍,以及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严重受限;
b .创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主要癫痫发作在每年6月发生一次以上,或有限癫痫发作在每年2月发生两次以上,或轻微癫痫发作在一周发生两次以上,或精神消耗在每年2月发生一次以上;
C.严重构音障碍;
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
E.单瘫(肌肉力量等级4);
F.偏瘫或偏瘫完全感觉障碍。
4.7.2头部和面部受伤原因:
A.失去一只眼球;
B.双侧眼睑严重下垂(或严重畸形);
C.一只耳朵极度听力受损,另一只耳朵中度听力受损;或一只耳朵有严重听力损伤,另一只耳朵有中度严重听力损伤;
一个耳廓缺失(或严重变形),另一个耳廓缺失(或变形)超过10%;
E.外鼻缺损(或畸形),严重影响双鼻腔的外观和正常通气功能;
f .面积超过10厘米的面部癫痫,毁容和器官功能障碍;
g超过50%的大量小的面部疤痕(或明显的色素变化)和毁容;
H.头皮无毛率超过50%。
4.7.3脊柱损伤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椎或腰椎活动度丧失75%以上。
4.7.4颈部损伤导致颈椎前三角瘢痕形成超过75%,影响体形。
4.7.5胸部受伤原因:
A.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的双重畸形);
B.心力衰竭。心功能b级。
4.7.6腹部损伤导致的双侧肾功能中度损害。
4.7.7水池的损伤:
a .骨盆倾斜,两下肢长度差大于8厘米;
B.女性骨盆严重畸形和产道破坏;
C.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塞,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4.7.8会阴损伤原因:
50%以上的阴茎丧失(或畸形)和功能障碍;
B.阴茎包皮瘢痕形成和功能障碍。
4.7.9肢体受伤原因:
A.超过30%的手缺失或超过40%的手缺失;
b .双手50%以上的手指缺失或双手70%以上的手指残疾;
c .上肢腕、肘、肩的一个以上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D.双拱结构完全破坏;
E.双脚10个脚趾中有超过75%缺失;或者双脚的十个脚趾完全失去功能;
F.一只脚的跖骨关节上方缺失;
g .一个下肢的踝关节、膝关节和髋关节中有一个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H.将一个下肢缩短10厘米以上,
4.7.10由于皮肤损伤形成的疤痕达到身体表面积的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