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 构造:__________大学( 如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 练习 黉舍, 如下简称乙方)
本 协作 左券 根据师资 培养法及其 实施细则之 划定 打点。
1.经甲方 检查合于 教诲 练习 资历的 门生﹝简称 练习生﹞,征得乙方 赞成在乙方的 教诲 设备 情况下, 停止 讲授 练习、导师(级务) 练习、行政 练习、研习 举动。
2. 单方 赞成 无关对 练习生各 练习 事变之 教导予 成就评量,依师资 培养 相干 法律及甲方所定 教诲 练习课程 施行 法子之 划定 打点。(另附)
3.甲方 赞成 供给乙方在课程与 讲授、 门生 教导、 黉舍行政等方面的 征询、 教导,并 尽量 供给 别的 辅佐。
4.甲方若 打点研习 举动及 西席 退职 学习,乙方 西席得优先报名 参与。
5. 练习生于乙方 教诲 练习 时期, 若有未按 划定 处置 教诲 练习、有损乙方校誉、或 别的不适任情事等,经 奉劝仍 没法 改进者,报请甲方 赞成,得 停止 练习, 练习生不得 贰言。
6. 教诲 练习 协作 左券 时期为_____ 年。甲方 每名 练习生在乙方 练习 时期为_______ 年,自______月_____ 日起至翌年________日止,或自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同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7.本 协作 左券自 签订 实现之日起 见效。 若有未尽 事件,由甲乙 单方 商量 订正之。
甲方:__________大学乙方:_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____校长:__________
_____ 年_____ 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