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正因为如此,不少农村家庭夫妻离婚时,对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存在很大争议。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
住*村。联系电话*
被告*,女,*岁,汉族,农民,住*村。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彩礼*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9年2月份,经媒人介绍,原、被告开始谈对象,并于当月订婚。原告按照习俗,除去各种花费外,给付被告彩礼*元。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原、被告均发现彼此性格脾气相差太大,不适合结婚。因此,原、被告就没有结婚。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时,遭到被告的拒绝。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当返还彩礼。
据此,特起诉至贵院,请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冠县人民法院
附:起诉状副本一份,证据叁份
起诉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