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系XX市XXX路XXX公司员工,住XX室。
王xx,女,出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住址同上。
余牟某和王某在xxxxxxxx结婚,婚后关系很好,有了一个儿子吴x,因为王某在过去的一年里对麻将上瘾,他经常彻夜未眠,无法照顾家人和儿子。正因为如此,争吵频繁,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友劝说无效。双方都认为他们不能住在一起。因此,离婚协议如下:
首先,儿子吴x是由父亲俞x抚养大的,王x不承担抚养费。
第二,王某将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8点接他的儿子,在他的住处住24小时。他将于周日早上8点回到余某的住处。如果他想暂时看望他的儿子,他可以提前一天与余某联系和谈判。达成协议后,他可以通过谈判去看望他的儿子。
三、婚后共同财产各一半(附表);婚前,双方的财产归对方所有(附表);
房子是余某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离婚后,王某某搬出去了,余某一次性提供了1万元的经济资助。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