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社会上刑事检察官宣布试用期的时期。
法律规定了两种类型的试用期:
一,被判缓刑的试用期:最长期限为一年以上两个月以下;
二,有期徒刑的试用期不超过三年:最长为至少原判,但不超过五年,但最短为不少于一年。
中国《刑法》规定,试用期应自决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的确定日期是指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如果在上诉或抗议之后,第二审维持原判,则应从第二审决定之日起算。被判缓刑的罪犯需要在缓刑期内进行检查。判刑前的拘留日期不减。如果在第一次审判后被判缓刑的人仍在拘留中,则可以首先做出改变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应监视住所或将其保释以待审判。判决生效后,将提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