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新就业工人等夹心阶层住房困难的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个人所有,而是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它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租户负担得起的价格出租给新就业工人,包括一些新大学毕业生和一些从其他地方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住房。廉租住房的分配形式主要是租金补贴,辅以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保障范围来看,廉租房是针对有一定年龄限制的低收入无房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住房困难家庭和中低收入单身工人。
从建筑标准来看,廉租房的建筑面积约为每户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分为两类:成套住房和集体宿舍。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根据租金标准,廉租住房租金按家庭收入划分,最低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8元,最高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7元。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不高于同一地区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
从租赁期开始,廉租住房每年审查一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为4年,单身职工的租赁期限由申请人根据劳动(就业)合同期限等因素确定。
从建设模式来看,所有廉租房都是由政府组织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主要由政府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参与建设。
简而言之,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比廉租房更广,租金高,租赁期长,租赁面积大,租赁和建设方式多种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