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终止是指权利在期限届满时依法终止。同时,由于专利权人不愿意维持或者自愿放弃,更多的专利可能在期限届满前被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将成为全社会的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专利权的终止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内有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10年内有效,并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此后,专利申请文件被保存在无效文件库中进行管理,并至少再保存3年。
二、终止未按要求缴纳年费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通知专利权人补缴当年年费和滞纳金后,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局应当自补缴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得早于一个月,发出专利终止通知,告知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当在终止通知发出后四个月内,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中予以登记和公告。此后,专利申请文件被存储在无效文件库中。专利终止的日期应为前一年的截止日期。
第三,专利权人自愿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并可以声明自愿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格式作出书面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所有的专利权,而不是专利权的一部分。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应视为未作出。专利权人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在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的真正所有人(必须有有效的法律文件证明)可以要求撤回声明。当放弃一项拥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的专利时,应获得所有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应签署声明或其他文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利权人中的一个或者两个以上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变更说明事项的手续变更专利权人。
符合规定的放弃专利权的声明获得批准后,专利局将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中进行登记并公告相关事项。声明将在注册和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