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活需要而发生的债务、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双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债务等。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债务以及婚后为满足个人需要或补贴个人亲友而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同意由个人清偿的债务。关于婚姻债务的确认和清偿,2001年4月修订的第《婚姻法》号法律仅分别在第19条和第41条中原则上作出规定,即“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并且如果第三方知道该协议,丈夫或妻子所欠的债务应由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来解决”:”丈夫或妻子在离婚时在丈夫和妻子的共同生活中所欠的债务应共同支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为双方所有,双方应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可按以下标准确认:承认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是否有共同借款的约定;第二个问题是这对夫妇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好处。
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因结婚和同居而欠下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履行法定抚养债务的义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责任。
4.一方因继承而欠下的债务。
5.对配偶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责任。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
7、夫妻约定作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虽然夫妻是婚姻共同体的共有人,但他们的生活在某些方面是紧密相连甚至不可分割的,但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他们仍然可以拥有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个人债务法律制度已经建立。其范围应主要包括:
1.一方配偶的婚前债务。
2.配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支持没有赡养义务的人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融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债务,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
4、夫妻双方同意依法由个人负担债务。然而,原则上,这种协议不会对债权人造成对抗,除非债权人事先同意协议或事后批准协议。
5.依法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配偶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和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配偶一方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产生的债务;抚养非婚生子女产生的债务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