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关于合同欺诈责任的规定,当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协商变更,包括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在合同关系有效期届满前,通过协商提前终止合同。这种补救措施的协商修改和协商解除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通常会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诈骗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2.不履行。不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方涉嫌欺诈,且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存在欺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暂时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交货、不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
3.暂停演出。中止履行适用于欺诈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完成履行,并且发现合同可能有欺诈行为而另一方涉嫌欺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暂时中止其履行。
4.请求合同管理机构确认合同无效。被欺诈方在履行合同前或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另一方涉嫌欺诈,且双方在合同中有仲裁协议的,可以请求合同管理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仲裁委员会对合同进行审查,确认欺诈合同无效。
5.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另一方涉嫌欺诈,且双方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欺诈合同无效。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当事人有欺诈嫌疑的,应当及时起诉;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写诉状等。发现欺诈当事人可以处分或者转移已履行的财产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6、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许多合同诈骗案件都触犯了刑法,诈骗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被继承人发现欺诈者的隐匿财产不能履行或者欺诈者潜逃后,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积极提供各种线索,收集合同诈骗证据,协助司法机关迅速侦破合同诈骗案件,挽回因合同诈骗遭受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