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性地使用合同是犯罪分子赚钱的一种手段,这可以被描述为各种伎俩。然而,困惑和渴望赚钱的人实际上不够聪明,无法避免被愚弄。人们只需要记住天上不会有馅饼。
漂亮商品的吸引力。利用稀缺的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或。
鱼饵。首先,执行几个小合同,制造一个有很强执行能力和良好声誉的虚假形象,在获得信任后签订大合同,获得大量货物或大量货款,然后消失。
从花移到木头。让对方看到别人的商品,一旦签了名就要骗取对方的货款或定金,那就没签了。
假身份。私自刻制公章,伪造企业,然后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的;以关系或者隶属关系骗取集体企业、国有企业营业执照的。伪造知名、信誉企业的名称,骗取信任,签订合同的;欺诈单位的空白介绍信,加盖空白合同的合同印章,欺诈签订合同。设置陷阱。预先精心设计并邀请无法执行的签名处理。被骗方落入陷阱后,合同无法履行,预付给被骗方的定金和原材料无法收回。
建立一个信托来欺骗和出售。也就是说,“买方”是“卖方”的“托儿”。
传真欺诈。欺诈性地签订合同后,欺诈者利用汇款的时间差通过银行向供应商汇出少量款项。欺诈者在获得加盖银行公章的汇款单后,使用修正液进行大量汇款,然后通过传真机发送给供应商,诱使供应商发货,然后在收到货物后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