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不仅合法,而且技术性很强。因为一项发明创造出来后,从申请专利到获得专利权、实施专利和解决可能的专利纠纷,尤其是发明专利,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因此,在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后,很自然地会提出代理工作何时终止的问题。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代理人和委托人应当约定代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因此,代理工作的终止应在代理委托书中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后进行。例如,授权委托书规定,代表名为XXX的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和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所有专利事项。显然,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没有完成申请,或者申请人获得终止专利证书。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在专利权终止前终止,以专利局登记的时间和公告为准。
根据《民法通则》,委托代理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委托人有权撤销代理。代理人也有权从代理机构辞职。此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也可能导致专利代理的终止。